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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解读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新政


发布日期:2015-06-09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次数:0

  近日,省政府出台《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旨在加大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

  《方案》具体涵盖哪些内容,其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分别是什么?在引才方面,都有哪些引进方式,具体标准是什么?又有何激励优惠政策?对于政策的落实,我们又将采取哪些措施?6月9日,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处调研员高洪涛接受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对《方案》进行权威解读。

  问:什么是高层次科技人才?

  答: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指富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精神,在所从事的科技领域中学术造诣较高或掌握关键技术,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人才。

  科技人才队伍数量有几十万、几百万,但有不同的层次,就像一个金字塔。如,工程技术人员,有大家熟悉的工程师,下面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上面有高级工程师(副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则处于塔尖部分,即高层次科技人才。

  问:《方案》出台有何背景?

  答:1.国家“千人计划”。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实施了“千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自2008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有4180余人,我省仅入选14人。

  2.发达省份:广东、江苏等省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起步早、投入力度大,甚至其有些县级市都出台了甚为优惠的政策。我省已引进的“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人才,有些人心不稳,面临流失的风险。

  3.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是实现中原崛起的迫切需要。我省只有郑州大学1所211工程院校,没有985院校。中科院在河南尚无独立的院所,先天不足。国家实施“千人计划”之后,我省相应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以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原崛起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到目前,我省“百人计划”已引进3批32人。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是在短时间内迅速拥有高端人才的重要途径。

  问:我省目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答: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就是要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科技人才是我省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3年R&D人员为15.23万人年,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1位;R&D研究人员为6.55万人年,居全国第8位,居中部第2位。我省科技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人口大省身份不符,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需要大力吸引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问:下一步总体要求、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1.总体要求:聚焦我省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围绕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面向海内外积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型科技团队,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担当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快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科技人才保证。

  2.发展目标:到2017年,引进1000名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在相关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或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人才,100个以上对支撑我省产业发展作用强、成效显著的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团队、创新创业服务团队,并带动大批的省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引进2000名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200个以上的高层次科技团队,并带动大批的省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问:我省在引才方面都有哪些引进方式?

  答:坚持招商引才并重、引技聚才并举,因地制宜,广泛依托科技创新基地、平台、项目,结合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技术转移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着力提高引进人才的效率和效果。主要有以下8种方式:

  1.整体机构引进。围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引进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高等院校、中央企业以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等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产业化机构。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基础条件、资源禀赋,积极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跨国科技服务机构在我省建立高水平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吸引国内外著名创业投资公司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团队式引进,高效集聚大批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技服务业人才。

  2.研发平台引进。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积极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科技服务业人才。做到建好平台吸引人才、集聚人才提升平台。

  3.孵化创业引进。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优良的基础设施,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高水平创业平台建设,优化创业环境,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团队来我省创办、孵化科技型企业。重点抓住当前北京等创新资源丰富地区技术成果外溢,在我省创业交通便利、成本优势突出的难得机遇,积极吸引首都等地的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团队来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

  4.成果转化引进。积极引进高水平科技成果、技术,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及团队,实现科技成果、项目与人才引进协同共进。

  5.研发合作引进。加强我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及技术创新研发、成果产业化团队,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引进协同推进。

  6.产业转移引进。按照构建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要求,通过强化人才引进构建完善创新链。通过引进项目、配套引进研发机构、建立研发及科技服务平台等措施,积极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及团队,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7.企业并购引进。积极鼓励企业并购国内外企业,并购创业企业、项目及团队。通过并购使企业获取技术和人才,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及团队,提升竞争力。

  8.营造环境引进。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建立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积聚创新创业人才。

  问:具体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标准是什么?

  答:1.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科技人才;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

  2.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属于国内一流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有经营管理能力,所创办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发展趋势。

  3.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主要包括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创业投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历;有较好服务业绩的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等;在高校、科研机构中从事与科技服务业相关工作,业绩突出。

  4.高层次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符合高层次创新人才条件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在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或参与重大项目3年以上。

  5.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团队。主要包括从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创业投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团队成员中符合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业绩突出。

  问:具体有何激励优惠政策?

  答:1.任用:该工程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可根据引才需要设立首席科学家、特聘专家等特设工作岗位。省级首席科学家、特聘专家由省政府聘任并提供津贴。

  2.支持创业:(1)有条件的省辖市、国家级各类产业集聚区(包括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以股权形式为引进人才在豫创业提供创业资本。(2)奖励企业:各地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按其业绩和贡献给予奖励。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1)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科技部“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学家、省“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2)对新建、引进的重大科技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引进主体的投入情况由省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问:提供哪些针对性服务措施?

  答:1.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体系建设,面向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支持其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一定时限内首次申报职称,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也可参加我省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用人单位结构比例达到控制标准的可单列岗位。

  3.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进入优质学校就读等。

  问:如何评审?

  答:实行认定评审。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实行认定评审,认定评审每年组织两次。由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初审后,统一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推荐申报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必须在我省有关机构、创新平台等担任实职中层以上技术或科技管理职务,每年在豫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省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定引进工程人选名单并公布。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首批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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